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深入落实喀什地区2023年10件民生实事,喀什地区人社局不断加大劳动保障违法惩戒力度,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近日,依法将河北光太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岳普湖分公司和贵州东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认定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信用中国(新疆)”平台进行公示。两家企业分别拖欠33名劳动者劳动报酬640352元和拖欠192名劳动者劳动报酬6544864元,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为切实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和谐劳动用工环境,我区人社部门坚持依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依法将企业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企业以及负责人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先评优、交通出行等方面予以限制,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从而达到“惩戒一个、警醒一批”的作用,在全地区营造“不愿欠、不敢欠、不能欠”的良好氛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联稿件: